一、评选条件:
1、担任校、院、班级的学生干部;
2、无挂科现象,学年内各门考试成绩的平均分在70分以上,考查科目及格以上;
3、班级声望高,熟悉本职工作,有较强的工作能力;
4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、大学生行为规范;
5、积极参加、配合校、院两级的学生工作,在活动中起带头作用;
6、工作表现突出,对学校、班级建设有贡献,能很好的完成学校、院里、班主任分配的任务,在同学中能起到表率作用。
二、评选比例:
班级总数的5%,班干20%
三、评选方法:
由各班班级开会进行民主选举,选出人员经班主任审核后,将选举大会会议记录和评选结果上交我院团总支,经我院团总支、党总支审核批准后报送校团委。